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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江两岸五光十色的灯火为广州的夜晚增添美景,道路两边通亮的路灯方便市民安全出行,但一些不法分子竟打起了这些路灯的主意,把它们当成了“摇钱树”。据介绍,从2006年到今年上半年,广州光亮工程和路灯设施被盗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4450万元,不法分子要么光天化日乔装成路灯管理人员来偷窃,要么开着小船在珠江边“顺手牵羊”,有小偷偷完路灯设施后竟大摇大摆地打的“走佬”。更为荒唐的是某些团伙每次作案前,“手下”还要请团伙的头目吃饭或给“好处费”才可以参与作案。
两年半广州损失4450万
随着近年来铜价不断上涨,广州市光亮工程和路灯设施被盗极为严重,特别是“一河三岸”的光亮工程设施及重点市政路段更是多次反复被盗。据广州市供电局路灯管理所统计,2006年广州共发生路灯及光亮工程设施被盗案件3079宗,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;2007年发生同类被盗案件1620宗,直接经济损失2200万元;2008年上半年已发生这类设施被盗案件750宗,直接经济损失约850万元,从2006年到今年上半年路灯设施、光亮工程设施被盗导致经济损失达4450万元。
根据警方调查和市路灯管理所统计,路灯设施被盗案件主要以天河、海珠、白云区三个地区为主,其中天河区以被盗最频繁路段排列,分别以科韵路、珠江新城临江大道路段、员村立交段、五山桥路段、环场路、车陂路段以及天河立交、中山一立交段为主。海珠区主要以琶洲地区周边段、黄埔涌桥段、科延南路段、新滘路段以及滨江东路江边段为主。这两个区路灯设施被盗有一个共同特点,就是作案地偏僻。
犯罪分子年龄大多14至20岁
警方在调查中发现,路灯设施被盗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,对“一河两岸”光亮工程和路灯设施进行盗窃的犯罪分子主要以14至20岁左右的青少年为主,多为无业人员,警方介绍,“其中有一名小孩,一年之内偷盗路灯设施被抓了4次。”更为荒唐的是,某些团伙每次作案前,还要请团伙的头目吃饭或给“好处费”方可参与。
记者还了解到,作案时间也非常有规律,中午12时至14时,该时段为太阳最猛烈的时段,在下午16时至18时,也是盗窃的高峰期,这个时间为市民下班高峰期,警方发现盗窃分子竟然乔装成路灯管理所的员工,疯狂盗窃。在凌晨4时至6时是路灯被盗最主要的时段,因为行人十分稀少,盗窃分子等路灯熄灭后,立即进行盗窃。(记者杨进 通讯员史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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